电磁辐射管理办法

更新于:2023-09-02 11:24:52

  1、《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于1997年3月25日由GJ环保局第十八号局令发布。是为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

  2、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3、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4、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5、保护环境是GJ的基本国策。GJ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电磁辐射管理办法》阅读地址:http://manhuadou.com/596372/

生肖吉时 天津2套 天津1套 四川科教频道 四川乡村频道 四川妇女儿童 四川峨眉电影 四川新闻资讯 珠海二套 四川文化旅游 四川经济频道 珠海一套 扬州新闻频道 四川卫视 苏州新闻频道 江苏城市频道 北京卡酷少儿 浙江国际频道 无锡新闻频道 北京体育休闲 浙江少儿频道 江苏优漫卡通 江苏国际频道 北京生活频道 江苏教育频道 浙江新闻频道 江苏体育休闲 浙江民生休闲 北京财经频道 江苏影视频道